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对《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30万吨/年稻谷全利用清洁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报批前公示,以征求广大民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万吨/年稻谷全利用清洁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潭州大道(原九华大道)15号,现有厂区内建设“30万吨/年稻谷全利用清洁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分别利用厂内生产的大米和副产物谷壳生产米制品专用粉和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规模为:年产米制品专用粉28316吨、年产生物质颗粒7000吨,预计于2019年11月建成投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潭州大道15号
联 系 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1338732139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7号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731-5588159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持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30万吨/年稻谷全利用清洁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